庆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庆阳市妇幼保健院按三级医院进行医保管理的公告

2026/03/11 1.9w 阅读 437 点赞

关于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庆阳市妇幼保健院按三级医院进行医保管理的公告

各位参保人员: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市医保局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将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庆阳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三级医院进行医保管理,收费执行三级医院标准,广大参保人员在该院就医后,按照三级医疗机构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

望广大患者及其家属知悉。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调整后的医保待遇政策变化情况,根据病情需要及个人实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

特此公告。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