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市医保局紧扣“促改革、强赋能、精管理、优服务、惠民生”总体思路,从能力提升、制度执行、效能转化三个维度全面发力,DRG支付方式改革取得较大突破,逐步实现了DRG付费精准化、精细化管理。
一、抓学习促提升,以精准化培训锻造专业能力
一是分层分类培训,锻造精准化专业本领。始终把能力提升作为DRG改革的关键支撑,围绕DRG基础理论、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检查、DRG付费精细化管理等内容,举办多期DRG业务培训班,市、县(区)医保部门及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300余人次参加。培训全面解析医保总额预算、病组管理、政策支持、费用结算等方面制度规则,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以行促效,不断提升医保系统干部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二是专家领航培训,夯实精准化操作基础。组建由医保部门主导、多方共同参与的DRG数据专家组,成员涵盖医保管理人员、医疗临床专家、病案编码员、病案质控、数据分析师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有效打通政策制定、临床应用和技术支撑之间的壁垒,实现“政策—临床—技术”多维度融合。邀请业内专家围绕DRG特例单议评审结果分析、DRG2.0版分组方案解读、DRG付费系统应用等内容,解答定点医疗机构关注的分组方案、特例单议评审、核心系统操作、病案编码规范、DRG付费监管等问题,系统性阐述DRG支付改革、数据共享等政策逻辑,消除定点医疗机构对支付改革政策的误解。
三是数据赋能培训,拓宽精准化管理视野。 坚持将医保数据公开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以数据为导向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认清形势、转变思想,变“要我改”为“我要改”。2026年上半年已召开两次“面对面”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系统发布医保基金运行、DRG付费绩效评价等核心数据,持续向社会和医疗机构“亮家底”,在公开透明中倒逼医疗机构主动运用DRG数据优化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精细化管理从“被动执行”向“主动治理”转变。
二、抓执行促落实,以长效化制度构建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夯实长效化管理根基。修订完善庆阳市DRG付费结算及经办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总额预算管理、分组方案、核心要素、经办服务以及医保支持等关键政策。同步全面建立健全参保长效机制、支付方式改革、待遇保障动态调整、医保基金监管等八项制度,完善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协商共治聚力,提升长效化决策水平。为稳妥推进DRG2.0版分组方案在庆阳落实落细,与市县公立医疗机构“一对一”召开多轮次DRG2.0版费率、系数调整协商座谈会,充分听取医疗机构意见,将医疗机构的合理诉求转化为可落地的核心要素参数。通过问需于医疗机构、问计于临床专家,使改革方案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监管闭环管理,筑牢长效化安全防线。依托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嵌入20余万条数据质控校验规则,打造“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链条监管模式,对全市171家DRG付费医疗机构病案首页和医保结算清单实行实时“智能体检”,实现医保基金管理从“事后清算”到“全程质控”的转变。
三、抓效能促发展,以普惠化保障共享改革红利
一是基金运行稳中提质,激励约束机制成效凸显。2026年上半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纳入DRG结算按项目应支付4.73亿元,DRG基金支付4.83亿元,结付率达102.11%,月度结算产生正向结余医疗机构141家,占比达87.04%,基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通过“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从“被动控费”向“主动规范”转变,实现医疗机构良性发展与基金运行安全的双向共赢。
二是服务效率持续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更加合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结算19.73万人次,纳入DRG结算18.96万人次,结算人次占比96.59%,超过国家90%的目标要求。平均住院天数稳定控制在7天左右,费用消耗指数0.76,时间消耗指数0.92,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全市住院三四级手术2.4万例,在所有操作手术类病例中占比达66.61%,其中四级手术5543例,占比11.21%。高难度手术逐年增多。全市CMI值为1,同比提升0.06,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三是费用结构持续优化,医保杠杆作用有效发挥。2026年上半年,全市住院DRG结算药品费用占比19.51%,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46.11%,同比上涨4.19个百分点,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医保基金从传统的“被动支付工具”逐步转变为撬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购买杠杆”。
四是多元支付协同发力,改革红利更多惠及群众。在巩固DRG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将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与DRG付费改革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指挥棒”作用。2026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基金累计结余2.75亿元,围绕群众门诊、住院、特殊药品三大就医痛点分类施策,降低起付门槛、提高报销比例、抬高年度支付限额全方位强化医保兜底效能,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庆阳市医保局将继续深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落地见效,常态化落实数据发布机制,搭建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理平台。坚持“亮家底、找平衡、树导向、增效能”的工作思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系统集成改革,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实现医保、医疗、患者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