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庆阳市文化志愿者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2019/01/10 1.4w 阅读 217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将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庆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庆阳市文化志愿者协会、庆阳市蒲公英志愿者协会、庆阳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庆阳市大爱无疆爱心协会、庆阳市龙行天下文化爱心协会、庆阳市汇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庆阳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